2014-07-29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了〔2014〕135号文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中药生产中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中终于明确了提取物工厂归属食药监管理,结束了长期提取物工厂无人监管又人人监管的局面。
不过文中也明确指出提取物生产企业一律不核发GMP证书,原文如下:“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对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一律不予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已核发的,有效期届满后不得再重新审查发证。”
这就给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造成了困惑,中药提取物大概70%以上用于出口,而国外客户越来越多的要求提取物工厂提供GMP证书。GMP对于提取物企业做外贸而言,就是一种“荣誉”和“优势”,这也是提取物销售目前及将来的趋势----认证销售。
相比国外印度和欧盟提取物厂家拥有GMP认证而国内提取物厂家没有GMP,无疑给国内行业的国际市场竞争造成了一定困难。
所以很多工厂寻找解决办法,目前笔者认为最好的解决途径,就是承包拥有GMP认证的药厂提取车间,这样就等于间接拥有了GMP认证,但是也只能委曲求全,不过有总比没有好。
我们希望提取物同仁以及行业协会将来能够和政府积极沟通,为这个连续10年在国际国内市场每年以15%-25%高速度增长的天然提取物朝阳行业,保驾护航。
随着人们对天然成分的不断追求,天然提取物必将在药品、食品、保健品和绿色农药及绿色饲料方面,不断壮大,而且很有可能成为这些行业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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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添加评论 • 莫车 · 2014-10-25 23:20:03 • 编辑